重庆市开展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2019-03-08
3月7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《重庆市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》,并正式启动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。
即日起至年底,重庆将重点检查工业企业、城市及镇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长江、嘉陵江、乌江“三江”干流重庆段沿岸24个区县1公里范围内“散乱污”企业,严厉打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。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、自查暗查、集中整治、巩固提高四个阶段。其中,3月展开动员部署,4月-5月为自查暗查阶段,6月-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,11月-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。
各区县根据行动范围,对本辖区范围内污水偷排偷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,建立问题清单,明确整治措施,推进问题整治;责令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;对涉嫌行政拘留或环境污染犯罪的,依法移交公安机关。各区县要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,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保持打击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高压态势,防止问题反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