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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021年度确认的通知2020-12-02

亲爱的同事们:

 
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第九条的规定:纳税人次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,应当于每年1231日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。若未及时确认,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。

 

建议各位同仁2021年度较上年无变动的,也确认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。因为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、个人本身信息变化或之前申报时信息填写错误,很可能会造成之后的信息失效、不符合扣除条件、单位无法下载等问题。

 
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必需要登陆个人所得税APP,对涉及项目进行修改。

 

1.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、子女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;

 

2.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,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;

 

3.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,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;

 

4.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,即: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,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,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,改为申报住房租金。

 

特别提醒各位同仁检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的申报方式,需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,然后选择本单位。

 

详细确认及修改步骤如下:

个税APP | 确认操作步骤

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,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。

①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-首页-“专项附加扣除填报”-选择扣除年度”——“一键带入

② 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,请确认是否继续?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如果继续确认,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!,确认后点击确定

③ 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,核对信息;如有修改,可以点击修改,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

注意: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,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④ 点击一键确认后,信息则提交成功。不需要重复确认,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,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。

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-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-选择扣除年度“2021”-查看已提交的信息,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。


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。如:需要修改申报方式、扣除比例、相关信息等,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。注: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。如:需要修改基本信息: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,修改后再重新确认。在APP中点击首页-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-选择年份2020年,修改之后再确认2021年的信息。举例: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。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,点击修改”-“修改分摊方式,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,再点击一键确认     


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。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。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,点击删除,再点击一键确认


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。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,需要申报填写。先按情形(1)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,点击APP首页-专项附加扣除填报。


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。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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